自己去争取吧。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你要注意的是,你的伤不同于在干活时砸到身体骨折等很明显、很直观的那样的伤,所以,如果需要证人作证,你要能有同事证明是在干重活时把腰闪了。当然,如果你闪腰时同事在场,部门负责人也在场,就是说他们都知道,申报工伤就相对容易了。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吧,然后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评上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后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这个属于安全部门处理,找你们安全监督和主抓安全的领导,赶紧呀,每个单位都是有期限的,就是说员工受到工作原因造成伤害后,必须在多久之内上报的,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在上报,主管领导是会受到批评的,因此很多单位都是员工在没意识到严重性晚报后,被主管领导瞒报了。
你这个问题就是找你们单位的安全主管经理,要是他不管在找一把。不见效果就找上级安全科室。
我单位就是搞石油的,我也是在安全部门,我们单位基层员工受伤报上来。从受伤到我们在想上级安全部门形成文字汇报是不允许超过24小时的,要不就要被批评的。
如果伤情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造成的,可以由单位或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时再申请工伤鉴定。
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