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款里的老人赡养费该不该给老人

2025-01-04 13: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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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如果是工伤职工达到伤残,依法发给的伤残补助,是发给职工的,是因为职工工伤伤残给予的补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分配。
  第二,如果是工伤死亡所得到的赔偿款,是发给直系供养亲属的,不属于遗产,不能按遗产进行分配。
  因为死者生前的直系供养亲属,因为失去亲人的供养,生活水准下降或者发生困难,给予的经济补偿,如果老人属于直系供养亲属,当然可以参加分配,如果不属于直系供养亲属,就不能得到分配,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国家对于直系供养亲属,由明确的规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回答2:

不可以。
这是因为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后,用来赡养老人的费用。应当用来承担赡养义务时候使用。
如果交给老人,就没实际能力进行赡养了。

回答3:

法律没有规定赡养费给老人,赡养费是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应当归工商人员所有,这个是考虑到赡养问题才赔付的,但是没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也没有规定交给别人、但是应当作为公民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
就好像赔偿给你的车费,或者医药费你去吃饭了,一样的道理。

回答4:

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也应该给老人赡养费,但是可以和老人商量,酌情处理

回答5:

必须给 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