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派出所改名字,他要我提供单位的介绍信,但是我单位离我老家很远

2025-01-07 0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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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求你到单位开介绍信,是要证明你在单位一贯使用的名字现在改名字有严格条件限制:第一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第二,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名字错误。而且成年人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1,到户口所在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个“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要本人去,带户口簿身份证,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右.
2,准备两张一寸近照,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变更申请表”,填写清楚
3,把”户口变更申请表”拿回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4,村委会或居委会写个证明条
5,自己写一个申请报告
6,如果在校,学校要证明,如果在单位,单位要证明.
7, 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等待派出所审核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同意,才算完毕,
8,接下来办理新的身份证
9,更改名字会影响到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要十分慎重.

回答2:

不是这么简单。我们国家开始对户口管理严格了。要想改名字,得村社或社区出证明,而且还得有证人。派出所接受后,还得向县里申报,县里再向市里申报,至于向不向省里申报,我就不知道了,反正程序够多的,很麻烦,也很费时间。

回答3:

改名字流程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