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叫某某事务所吗

2024-11-24 14:38: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字样: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特殊情况下的汉字数字除外);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3.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得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1)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2)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3)因前面两种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4.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
5.个人独资企业在其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叫事务所,因为通常提到事务所,我们马上会想的律师或者是会计师事务所,所以,叫事务所,太神秘,拉远了与顾客的距离,不易宣传,反而不利于业务的开展。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回答2:

应该叫技术服务公司

回答3:

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