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五条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六条 全额拨款的单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按月划入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从单位经费中列支。征收的生育保险费按照规定存入财政专户。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产前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职工个人不负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孕期检查医疗费定额标准为1000元/人次,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人次,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定额标准为180元/人次,流产术、引产术和绝育手术费定额标准为500元/人次;
(二)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按前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三)参保人员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照《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病种及最高限额标准》(济劳社〔2009〕56号)规定执行;
(四)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低于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
生育职工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含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腹产指征本人要求剖腹产手术等),相关费用由职工个人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任城人民政府网-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一、以重庆市为例:根据《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女职工生育依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及其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具体范围包括:
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费;
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支付标准按政策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期间没有停发工资的,个人不得重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支付给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女职工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县财政收回,追减当年经费预算。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
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病历、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有关凭据;
县医疗保险局出具的生育就医证明。
生育险就是怀胎,十月分晚之后单位给的补偿
一、事业单位都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医保卡没下来不一定代表你没有参保。
二、即使没有为你参保,那么事业单位就有义务为你支付生育津贴等费用的。不需要你个人担心的。
三、正常生产的话,除了自费药和什么护理费、床费外,报销比例基本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