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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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278837.htm
听证会有对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许可听证、立法听证会。
行政许可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活动。
立法听证会是指是指法律、法规案的起草和审议机构向社会公开举行的会议,听取与立法有关的信息和或公众意见,为制定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和参考。
行政处罚听证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这就是要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