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中国的一切都属于国有,但对于农村集体的东西,国家以农民集体所有为原则,例如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水池水塘(之所以不列举河流是因为河流方面好像没有明确的法律),总之国家尊重农民集体所有的原则,因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政府如果把农民的饭碗给砸了,是要出大事的。你要先明确你家河流的所有权归谁。即使归政府所有,单单由水利局同意承保是不可以的,最起码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另外即便他的承包完全合法,1米8元一买100年的做法也是严重的霸王条款,这种东西的定价最起码应是应政府批准定价的。总之,政府即便是把河流包给了他,并不代表一切东西都他说了算,他的经营范围也应该由政府授权。另外他们承包经营是要出示执照许可的,你不见每个小卖铺都有个营业执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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