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1 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谢旭人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