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大学生暂缓就业之后的人事档案存在哪里了?

2024-12-22 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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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广东省2012年大学生暂缓就业之后的人事档案存在当地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粤教毕[2000]8号)的规定,对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一年就业管理。

扩展资料:

一、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二、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生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毕业后如何管理档案

回答2:

一、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留学校一年。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粤教毕[2000]8号)的规定,对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一年就业管理。

二、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扩展资料

一、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当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并交纳档案托管费。

学校应于当年6月10日前将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名单按规定的数据库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一式三份报送《广东省普通高校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毕业生名册》(简称《名册》,下同)。

学校凭《名册》集中到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缓迁户口手续。学校于当年7月31日前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集中送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事档案

回答3:

广东省2012年大学生暂缓就业之后的人事档案存在当地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大学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有两年的择业期。在两年时间内,如果找到了工作,可以到学校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因为在择业期内学校可以代管毕业生的档案。如果过了两年择业期,又没有找到单位,就可以将户口和档案迁到负责管理的机构,决不能一弃了之。

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扩展资料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毕业后如何管理档案

百度百科--毕业生档案

回答4:

广东省内高校申请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到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两年,申请者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协议书,证明档案在此地保管。
需注意的是:暂缓两年期限后,若不及时取消暂缓,档案将默认打回生源地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