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跳过总包找分包做工程量确认,后来发现工程量有问题(总包已经进行工程量确认),该如何处理。

2024-12-26 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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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啊,50的悬赏分啊,试试吧。呵呵。
1、审计核减的工程量应该有审计底稿,核减底稿上面陈述工程量,以及工程量计算式,或者某条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工程量计算规则。这个计算结果,需要总包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意见一般为:同意核减,不同意核减,工程量已核,工程量计算错误。
如果不同意核减,则应回复原因,如审计套用的条款不适合。可以陈述你对此条款的理解。
如果计算规则无异议,对计算结果不符,在回复意见中,你可以列入你的计算式。
至于审计怎么得到的量,你可以要求他给你计算过程。所以存在对审这个程序。如果不对审,你可以不认那个结果的。
下班了,下次跟你说,这个他扣不了你的。放心

回答2:

按照道理,甲方的工程量需要甲方、你们、监理、审计认定,作为甲方和你结算的依据;你和分包的确认作为你和分包方确认,从审计角度,如果工程审计报告中没有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是无效的。

回答3:

处理要点:
1、3日内进行确认——该文件不能签字;理由是审计单位并没有就分包进行量与你方进行核对(即使分包方是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你方也不用签字);
2、分包单位对此已经确认——也是无效的,因为分包单位不是竣工结算的主体(总包方才是);
3、由于审计单位的审计程序严重违法,你方有权要求重新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