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委(或党总支)之后,一定要成立党支部么?

2024-12-21 1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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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党委(或党总支)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定义:根据党章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性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党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形式之一,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总支的书记一般由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相同。党总支的书记一般由委员推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相同。

回答2:

党委、总支都不是最基层单位,党小组也不是,党小组只是大的支部分成若干小组便于开展日常学习活动而设的。真正基层单位是党支部,没有党支部是不能设党委和总支的,党委和总支是建立在党支部之上的。

回答3:

是的,这是党章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组织原则。党支部的下面是若干党小组。这里有人数规定,三人以上的党支部,当然可以不分小组。但成立党总支人数在30人以上(记得不太准确,大连地区曾这样办的),自然要方便工作划分党支部的。

回答4:

党章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