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废品收购站的,前几天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价值一千元左右的废铁,这会怎么判?

2025-02-23 04: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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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按照刑法第312条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是你老公收购该物品时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如果明知是赃物而进行收购,则构成该罪。明知的判断标准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

回答2:

1、对于废旧金属收购,国家有明确规定,在对方没有相关凭证、证明的情况下,你丈夫收购的行为,属于明知是赃物而收购,构成收买赃物。
2、如果仅此一次且价值不大,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回答3:

如果不知道是赃物,但是有人来追赃,那么东西要还给物主,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如果没人追赃,东西也不需要退。
但是如果知道是赃物收购那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收受赃物和盗窃差不多了多少

回答4:

如果不知道是赃物,且按市场价支付了价款,不会被追究掩饰非法所得犯罪的。

回答5:

如果确实不知道(不能仅凭你老公的口供)是赃物,不会被追究掩饰非法所得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