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对你所提问题做如下回复,供参考。
1.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你的工作岗位为财务部门中某一个岗位,而又无特别约定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公司可以让你转岗工作的话,公司辞退你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6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
2.如果你不满公司现在的做法或是其他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话,将得不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标准为3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是公司因上述第1中情况辞退你,因你可以获得赔偿金,则不能在获经济补偿。所有,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在公司辞退你时,要有公司书面材料,而且要看清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果你自己非得主动辞职也要写明“因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无故调动工作岗位,被迫辞职”之类原因。现在你应坚持去上班。
3.09年9—12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会获得双倍工资赔偿了,因为已经过诉讼时效。但在主张经济补偿、赔偿金时,计算标准可以将那段时间计算在内。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保存好证明你09年9月就已经正式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4.社保、公积金可要求补缴。
5.关于竞业限。要看具体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竞业期间给予你补偿或关于竞业期限限制、地域限制的条款不符合规定,则该竞业限制对你无约束力。如规定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你可以要求公司履行,如其未履行,则竞业限制条款对你也无约束力。
6.公司不能证明你存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39条规定的情形的,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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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以财务部没编制,要求你转部门。应当由单位协商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协商不成功,如果单位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有补偿。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补偿范围。 如果是你提出辞职,则没有补偿金。
2、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是按前12个月实际领到手的工资,即:职工工资全部收入平均12个月(所有明目都计算在内,扣社保前的工资)。
3、09年9-12月,用工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事后,你已经同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将被认为当时认可单位过错,并事后双方签约履行劳动合同。按照追诉时效已经不能继续追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自从你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天起,说明已经发生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该按照规定补交社会保险金,(你要拿出09年9-12月在单位从事劳动的证据)。
5、你签过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合同时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6、现在劳动合同还没到期(2012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想裁员),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同上述2内容。
希望对你有帮助。
1、合同有没有关于转换部门的规定呢?大多合同里都会有,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则你不想转部门的话,他们无权这么做。这样的话,算他们辞你了。如果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如果合同有规定,员工需配合公司转岗的话,而你不同意,则算你主动辞职,无赔偿。
2、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要扣除的。
3、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这期间在工作,比如工资条,比如社保记录等,可以要求赔偿。
4、这个必须补交,不补交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这是员工的基本保障。
5、竞业协议,是没有用的。如果你离职后,公司要求你遵守竞业协议,则需要另外支付一笔费用给你,如果没有支付,则无需遵守该协议。
6、这个跟问题1类似吧。
1、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届满, 不是主动离职,也不是被辞退。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调整工作岗位是正常的。
2、如果单位和你就离职问题达成一致,则单位应当给你经济补偿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你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可以要求补缴以前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公积金部分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有争议,但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5、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给予补偿。
6、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