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霸王条款,这是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是患者在作各种有创检查或者治疗前,医生向患方沟通的医疗文书,目的是让患者或家属知道该检查或者治疗的大致情况、可能存在的风险、该诊疗的优缺点等,如果患方理解并同意,那么需要签字证明。但现阶段,患者对知情同意书存在许多不满,感觉像签“生死状”。知情同意书必须符合“完全告知”的原则。采用受试者能够理解的文字和语言,使受试者能够“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知情同意书并不是“生死状”,并不是医方免责的前提和依据,如果医方存在过错,对患方造成了实质损害,患方同样可以提出赔偿的。
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必须签署手术同意书才可以做手术!万一出现医疗事故,这个也并不会为医生免责!只是让你不会说:早知道有这么大风险,那我不做手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