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逮捕后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
二、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2、审查逮捕7天;3、逮捕后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上述期限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5月;
7、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8、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你根据上述规定自己推算一下吧。
一句话。你弟嘴巴太硬。警察办事不利。还没查清楚。
可能是案子还处在侦查调查阶段,还没到有足够的资料交到检察院。应该还没开过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