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懂劳动法的大侠们。 事情是这的,我妈妈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公司工作了4年。

2024-12-31 12: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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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母亲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如果她因缴费未满15年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的养老待遇,则她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如果公司要解雇她,如果尚在合同期内,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果合同期满,则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2:

我觉得律师同志的说法不正确。
第一,关于劳动关系。2008年1月到退休年龄,则自那以后,公司与她签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故没有经济补偿。如果退休后,还能签劳动合同,那退休的规定就毫无意义了。
第二,关于社保。退休以后,社保就停止接受缴纳了,就算公司想给你交,也是交不进去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回答3:

你妈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于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没办理退休。他的劳动合同在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失效,虽然还在继续上班,他与单位只是劳务关系,可随时不上班,单位同样也可随时辞退,个人离和单位退都无任何补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是没有义务给他继续交社保的!对城镇户口人员是可一次性补交到15年办理退休,对农村户口缴费年限不够的是要延长缴费到15年(是要自己交费的),办理退休,当延长缴费到5年还不够的才能一次补交到15年后办理退休

回答4:

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是55岁,男性是60岁,你妈妈现在刚54岁,还没有到退休年龄。不过,不过到不到退休年龄,社保是一定要缴纳的,所以单位应该补交。

回答5:

你妈妈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没有义务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也无需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