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盖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也是公公的,,儿子死亡,儿媳能分到房产吗?

2024-11-26 15:43: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可以,按照继承关系,抵押继承人继承房产,儿媳不是第一继承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你好。公公还健在吗?如果在,那暂时儿女是分不到房产的。跟儿子去世没多大关系。公公如有分配方案或者跟儿女们关于房产分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孩子们是能分到房产的。

回答3:

不能,因那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回答4:

如果没离婚应该能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