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是什么意思?

2025-01-07 0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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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如果是指外管局分配给企业的付汇额度,那么,在开立信用证时,因为开证行承诺受益人在交单相符时保证付款,所以要占用该企业的被分配的付汇额度,也就是在分配给这个企业的对外付汇额度中减去这个信用证的金额数。

用个数据来说明一下:比如,某企业被分配的付汇额度为500万美元,如果现在需要开一个100万美元的信用证,那么,当这个100万美元的信用证开出之后,就要占用100万美元的额度,也就是还剩下400万美元的付汇额度,即在这个100万美元的信用证执行完毕之前,再开信用证或对外付汇,那么所开信用证或付汇的金额的总和不能够超过400万美元,且每开一个信用证或付汇,就要相应地减去开证或付汇的额度,即要占用相应的额度。

同理,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代开证申请人垫付了货款,即开证申请人没有对信用证的应付货款做付款,那么,虽然信用证是执行完毕了,但是由于是开证行代垫的货款,即开证申请人实际没有付款,所以,这额度没有被释放出来,即该额度仍被占用。当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付款之后,这个额度才得以恢复。

因此,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