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防卫过当,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只要属于正当防卫范畴内的,不需负法律责任,
正当防卫,属于减轻情节。。
这是紧急避险,是合法的行为。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只要达到制止其伤人的程度就可。在这个过程中使精神病患者受伤,而伤势又没超出一般人认为合理的范围。行人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适当?谁能掌握住啊,力度小了,精神病人说不定连你一起干了,力度大了又怕过度。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不管适度不适度,采取啥措施都无责任就好了。精神病人打死人的事就会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