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农村土地低价出租,承租人未给合同、请问现在可以收回土地吗?

2024-12-20 01:54:3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建议出租人提前通知承租人,然后再收回土地。

回答2:

可以以现在的行情出租,他如果不租可以收回,他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