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记录在案的,你的档案里在大学之前一般都没什么东西,连学校记过都没有的再者强制住校不等于限制人身自由,刑法上的限制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罪,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一个中学强制性住校,确实是有些不合常理,剥夺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首先考虑到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是考虑收入,还是为了学生安全,如果是前者,可以向上级教育局反映情况。后者的话,也不该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