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方先违约在先,才会导致后面一系列的违约情况出现,收集对方7月份才办理解押的证据,找到证据你可以反诉对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要求法院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过错,不是单方违约,打官司没什么了不起,只是便宜了律师。不必与业主律师联系,应与中介和对方业主联系,陈述利害,中介也有责任。
看来房主是不想卖房给你了。就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房主迟延办理解押手续,导致时间延后,存在过错。而你们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的问题,虽然是你们自己的原因造成,但是并不存在违约的主观恶意。并不存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一方根本违约的情形,你们和房主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房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以你们所说情况,应该不至于让你们承担所谓20%的违约责任。
对方的律师函,你们可以回应,提出你的看法和要求,比如对方违约拖延在先,你们也及时做了申请办理贷款,但由你们主观因素以外原因造成未能及时贷款,而且对方的证件手续不是也有问题吗?然后要求继续履行就是了。
如果对方以此为由解约,那就跟他打官司吧,注意提前收集你说的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