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老板都要负责任。
一、承担的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5、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做假账:
1、做假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违反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任何伪造、变造都是不允许的。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管是虚开真的发票还是虚开假的发票,都会构成犯罪。而且这种犯罪是一种重罪,最多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公司老板属于单位负责人,会计作假帐单位负责人有连带责任,所以会计和单位负责人都要负责任。这是法律对会计人员的一种保护政策。
第一责任人是公司老板,当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会计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老板是公司法人,负责任的肯定是老板,可是会计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