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问题很简单,只要你现在的B单位开接收函,你回A市报到证(档案)所在的人才办理改派,改派到你现在B单位(或B单位所托管的人才)即可。
按政策,应该是跟a城市的单位毁约,重新与b城市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a城市人才中心同意放人和放档案,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重新出具报到证,然后到b城市报到,档案随关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