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夫妻一方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5-01-04 1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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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如果你的养子将房产只向你一人赠与,且将你作为唯一产权登记人,就属你单方受赠,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该房产不属于你丈夫的,所以不是立遗嘱,遗嘱只能针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者,不属自己的财产是无处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