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甲只对自已投资A公司100万承担责任,100万亏光了,甲就损失了100万。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有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情形的,按六十四条执行。
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你说的这个案例,发生法律关系的是A公司与乙,与股东甲无直接联系,不能直接向甲索要,即使是起诉也只能以公司为被告。鉴于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如果乙愿意,可以与公司协商,进行债转股,如果不想,就只能等他破产清算后,按比例得到偿还。
要看A公司的性质。如果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那么A公司就以40万偿还乙的欠款。不足部分不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