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解决?

2024-12-12 14:35: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2、因此,赡养人是需要承担老年人的赡养义务的。
3、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4、因此,子女是对应当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对于具体的赡养方式,所以的赡养人事可以协商确定的。在本案中,老人有七个子女,都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
5、并且,现在经过村委会的调解,已经达成了赡养的调解协议,应当按照该约定来履行。
6、现在女儿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承担赡养的义务或者支付赡养费。
7、法院受理后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赡养人对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不履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回答2:

要是有可能就送养老院 那里有老人在一起 他就不会这么孤单 也可以减轻打儿子的压力

回答3:

我想还是你们私下解决的好…因为其他儿子也负于老人赡养费了所以通过法院也只能为你们调解而已…最好还是能让儿媳让着婆婆的好

回答4: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老人轮流到五个子女家被赡养,五个子女的家庭条件是否具备(主要指房子)?如具备,好说。如有的不具备,就要协商。不具备的是否可以多拿出一部分赡养费?如不具备条件又不愿多拿出赡养费,还是要走法律途径。
老人不在谁身边,谁没有亲身体会,谁也别说风凉话!把一个老人赡养的重担大部分放在大儿子身上、并经常和儿媳妇经常打架,这个滋味不好受。
孝敬老人是应该的,为什么只让一个人孝敬?!你们真的没有条件吗?你们要真是把说别人的自己能做到,早就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了!

回答5:

我不是法律专家,最好的办法是区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司法部门咨询一下,完全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