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或预付货款,在收款或付款之日30天内报告。
(已收、付款日期为准)
例:预付货款 30天以上 8月1日预付,9月报关,要在系统中报告。
预收货款 30天以上 8月1日预收,9月报关,要在系统中报告。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付款,在出口或进口之日30天内报告。
(以进、出口日期为准)
例:8月1日进口,已有报关单,预计11月1日付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8月1日出口,已出口货物,预计11月1日收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差额业务报告
对于存在多收汇差额或多付汇差额,企业可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日内报告。
对于存在多出口差额或多进口差额,企业可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
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先支后收项下收汇、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在收汇、付汇之日内进行报告。(必须在满足90天,50万美金的两个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