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财务审计报告的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具备以上资格即可出具该专项审计。
以上内容出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月平均人数20以上
在职注册会计师月平均4人以上
熟悉高企认证的政策
最权威的是科技厅或财政厅公布的
这个需要看你们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看看有没有这种专项审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