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气柱不需要计量器具许可证。
依据是2005年10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评价部分),里面没有卸气柱,只有加气机。而且规定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卸气柱不需要计量器具许可证。依据是2005年10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评价部分),里面没有卸气柱,只有加气机。而且规定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