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2006年颁布的学生守则规定本科生平均学分绩高于1.5,同时任选课修够学分就可以得到学士学位。学分绩=绩点×学分平均学分绩=总学分绩÷总学分100-95绩点为4.5;94-90绩点为4.0;89-85绩点为3.5;84-80绩点为3.0;79-75绩点为2.5;74-70绩点为2.0;69-65绩点为1.5;64-60绩点为1.0;小于60分绩点为0同一门课程多次考核,其绩点按平均值计算,当至少有一次绩点大于等于1.0,且平均绩点低于1.0时,该课程学分绩按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