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份婚前财产约定,申明首付、还贷都有男方父母承担,并注明是男方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因特别原因以女方名义购买等。但是如果真的在婚前发生纠纷,登记方仍能主张房子的权利,你们争取的只是投资的债权。
产权登记人为女方,按相关法规,按行政权该房产权属就推定为女方,在父母保有出资凭证的前提下,父母拥有该房屋的相应财产权利,但这种权利无法通过行政权获得,需要经过司法权认定,所以,这种操作,对父母存在很大的风险,要消除该风险,你们需要办理份房产公证,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就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但要说明的是,即使主张了权利,要获得货币补偿是没有问题的,但要回房屋产权的话,需要得到女方的同意。
纠纷可能会有很多种,你首先要先说一个目的或者假想,否则很难针对性回答。
比如:保证女方和男方结婚。那么可以签订一个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也就是说只有结婚这房子才送给女方。
不建议采用这种操作方法,风险太大。结婚之前房子写在一人名下,该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且所有权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