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故意对我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该怎么办?

2025-01-03 15:40: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要注意收集证据,最好是视听资料,,同时如果有周围群众的证词最好,然后可以到公安局派出所去告他。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PS:目前公安机关一般对此事难以处理的缘由就是证据难以固定,你说他侮辱诽谤你了,但是他如果不承认,那么说出的话过声就没了,警察也没办法。所以你要想办法拍摄下他侮辱你的视听资料。另外仅仅是录音一般是不会作为证据采信的。

回答2:

让他向你道歉,或告他侵害你的民誉权

回答3:

不要甩他 我估计他是个神经病 也没有必要去追究他 这种人渣完全不值得理会。

如果他还敢侮辱你 找人你朋友修理他一顿,但是不要出格

回答4:

那你就说他是个“屎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