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对我没有抚养过,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2024-11-24 05: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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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继母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继子女自愿履行对继母的赡养义务,不在法定义务此限。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家庭暴力与虐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遗弃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第一:你继母没有对你进行过抚养,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你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但是你也没有对有继承权。如果你进行了赡养,也就有了对继母的继承权。
第二: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这个不动产应该是过户等级所有权才转移的啊!再说这个房子是什么时候的,如果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以前就建的,那应该算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吧!你继母和你父亲偷偷签的是啥协议啊?说出来,我帮你分析,分析是否有效。

回答3:

如果但从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没有,但是如果从道德角度的话,她毕竟是父亲的配偶,如果她有自己的子女我想这个赡养责任他们的比你的更重,房子继承是有继承法的,分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很明显你就是第一继承人,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弟弟也是,你继母签的协议从法律角度说是无效的,这个要根据继承法来说,听你的情况你比你弟弟的情况好,就把房子给你弟弟吧,俗话说清官但断家务事,

回答4:

我出生母亲就去世了!奶奶把我养到十来岁!家里来了继母!我父亲比她大十六岁!同父异母有个弟弟和妹妹!十六岁实在忍受不了家庭的不温暖出去打工!06年结婚,包括我买房子他们没出过一分钱!我父亲不当家!(12年做生意欠了一屁股账孩子每学费问我爸借了两千交学费,因为我爸在外地开车,后来不知继母知道了又要了回去。)13年父亲得病!15年去世,老家的遗产我爸临去世各分一半,现在我继母不愿意我在分给我的宅基地建房!说得给我算清楚我父亲看病花的钱,而且每个月还得给她赡养费!她压根就没当我是个亲人!我这是不是有苦说不出!后母和我们这边一大家关系都不融洽,在我父亲临去世之前还和我奶奶吵架,还呼我奶奶两巴掌!我奶奶今年88岁,我大叔小叔看在我父亲病重也都没吱声!唉!我该怎么面对这样一个人!她对我父亲也不“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