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上21.75天班
东莞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职工(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是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参考当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研究拟订初步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也就是说,各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由省政府统一颁布执行的,我市没有权限自行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当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颁布后,我们将立即在全市公布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至少要休息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