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解答:
一、首先,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单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职权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裁决等。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一下方面: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政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 一 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 约 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 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准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但它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特征,并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审议、通过、签署、发布等一系列程序。
4、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如果相对方对抽象行政行为有异议,认为它们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通常所讲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任何人和任何机构不得随意更改。
2、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相对人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即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3、执行力:当事人若不实际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国家有权强制其履行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
你好
1.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具有确定力,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一经做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生效后具有执行力。
2.具体如下:(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