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在提交审计前施工方、监理、业主三方结算意见一定要一致吗?

2024-12-28 12:07: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从来没有听说施工单位能要挟业主的。除非业主收过他们的好处。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结算。结算是在工程已经完工,经过竣工验收后,施工方提给监理审核,监理审核同意后再提交给业主,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

楼上的可能没有做过政府工程,尤其是形象工程。

回答3:

本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