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计你已经受骗了,不过还好,只损失了38元钱;
2、不要理会骗子的威胁,你虽然告知了对方你的身份信息,但你们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更不用说违约的问题了;
3、再说,这违约金的比例也太高了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可的违约金比例最高也不超过所造成损失的30%,在这件事中,骗子会有损失吗?最多是几个电话而已,其他损失是不可能有的,骗子也是不会起诉你的;
4、建议后在不清楚对方的情况时候,不要将你的身份信息告知外人。
无效。泄漏个人隐私与承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两回事,你完全不用理他。
不用理他即可。
冒充他人签订合同的,如果他人不知情或不加以追认,则合同的效力对他人无效。
放心!!!
案件 事实没说清楚,可以再补充一下详细的案件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