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改革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售如何进行核算?

2024-12-29 15: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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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业单位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