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签了一个私立学校的合同,有效期是一年,合同上没有写明毁约金额

2025-03-09 20: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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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对劳动进行了专业培训,并提供了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方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责任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的培训费用。
最低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有效期是两个概念。
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届满后,双方未明示或默示将要续约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以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没有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没有订立最低服务年限合同,按照我说的方式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