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单独的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内容是建施图的主要内容之一,建施图包含了主要的消防要求,开工前已送审消防通过。“消防审核”是审查消防安装施工的消防资质、使用材料及设备的防火性能的合格证明等,这里面就包括了你室内装饰的材料比如防火门、防火卷帘、木芯板、耐火涂料、装饰面料、面漆等等的燃烧性能证明。
土建的消防设计文件由建设设计单位提供。室内装修需要由室内设计单位提供。不同的项目,一事一审,工程建设和室内装修完全是两码子事。
你们要提供,理由是:
第一、原设计的消防系统没变,平面布置没变,但是使用功能是否变了?
第二、通过你们的设计,室内装饰材料与原设计不一样了,原来的消防系统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因此,必须办理消防审核,而且必须由你们提供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单位提供还是室内设计单位提供。
再现行体制下,项目开工前必须申办消防许可证,竣工还需依照消防许可内容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在办理申报时的批件都会有:当改变施工内容(装修改造)时需重新申报。
你们室内装修如果对原设计文件内的:平面布置(含立面构造)、主要内饰材料(吊顶、墙饰)、使用用途、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内容未作变更。则不需重新再次办理消防报审。若发生了以前对原始审批内容的变更,就应由 二次设计的单位负责再次申报的。任何设计单位(文件)都有义务尊照有关规范执行。
完全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