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增加了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减缓,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一、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一)增值税: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国有邮政企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其余部分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三)个人所得税: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四)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为中央收入,其余部分为地方收入。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水资源税中央政府分享10%,地方政府分享90%,河北省在缴纳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期间,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给该省。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为中央收入,其余部分为地方收入。
(六)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为中央收入,其他印花税收入为地方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地方共享税
根据目前税收征管法规定,所得税为中央和地方各占60%和40%。营业税以及各项附加等全部归地方所有。
1、企业缴纳的税款中,当地政府根据税法规定按一定比例留存税款。分配到地方财政的部分也即地方留成部分,如分配到县级的,就是税收县级留成。
2、国税的税款主要是上交中央,只要少部分留给地方财政。
而地税的税款是按不同税种、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到各级。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会按不同比例上缴中央和分配到省、市财政,而印花税等就会全部划入市级财政。在制定税收计划和税款入库时,税款已经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
但是国税收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的留成比例也有所不同。个别不发达地区的国税收入甚至可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
中央60%,省里8%,县市38%。
你这里的50%估计应该是19%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