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回重庆后一定躲在什么地方,不会主动送给警察抓的,所以怎么采取行动?他死了,很多事情,都死无对证了,警察只能去猜了,有些事情,警察可能为了节省精力和财力,不去调查了吧。
搜山一开始是真的,而后来有群众举报,得知周克华不在山中。搜山行动没有停,我估计是为了麻痹周克华,为了引他出来,我不知道周克华藏起来,为什么警察找不到,因为我不是刑警。警察办案,一股是明线,一股是暗线,如设卡布防就是明线,而悄悄找某个群众问话就是暗线。
警察在抓人时,需要多方面考虑,他们也不能击怒周克华,采用明线,容易击怒周克华,如果周克华再杀人,就又多一条人命了,所以警察做事,会求稳的。
如果他们告诉搜山人员,周克华不在山中,叫他们假搜山,做做样子,那么多人,如果有人走漏了风声,怎么办?周克华,如果躲起来,长期不出来,怎么办?
周缙,他们穿便衣,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周克华看到满大街都是警察,他还敢上街吗?周克华最后被打死,我估计他是认为后面跟着的人,是老百姓,是为了拿奖赏的人,他不认为他们有枪,所以他才敢回头掏枪射击。否则,如果他认为后面跟着便衣警察,他一定会跑的,或者跑到隐蔽地方再开枪的,从体态上来说,那两个便衣警察比较胖,应该跑不过周克华的。
可以说警察考虑问题是不笨的。
但是老百姓还是可以看出警察做的不好的地方。如,两个警察跟踪周克华,他们不在一起跟踪,说是为了保持一个战术,这也就有缺点了,如果跟踪时两人拉开距离太大,岂不是和周克华是一对一的了。
我觉得便衣警察是对的,但是两人一组,人手太少了,尤其是两个上了年龄的警察。当周克华过来时,我认为便衣警察没有必要再隐瞒身份了,首先,找个地方隐藏好,然后直接用枪对着周克华,叫他站住举起手来,如果他敢跑,说明此人一定是周克华,就朝他的双腿打去,让他跑不了,再瞄准他的双手,如果他的双手有掏什么东西的动作,就立马射击他的双手。两个警察,只要有护体,怎么搞,都是三角形战术,周克华一枪不能同时打两个。如果周克华不跑,而是举起了双手,那么两个警察枪指着他的脑袋慢慢靠近他,当接近他时,都走到他身后,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搜他身体,而另一个警察装好枪,为了活抓他,最好立即抓住他的双手,大叫一声,抓住他,此时另一个警察马上装好枪,一人抓住他的一只手,只要能将周克华两只手控制住了,危险性就没有了,再打电话叫人过来或者搜他的枪,就容易活抓他了。在一开始周克华,如果敢有什么动作,另一个警察就毫不客气的枪击他的头部。当然,警察如果像这样做,两个警察做的默契,事先必须进行过多次的演练才行。这样做的道理是,如果此人不是嫌疑犯,他一定会顺从警察的话去做的,而不会有什么反抗的,毕竟人家拿着枪指着你,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如果此人不是周克华,遭到警察怀疑,警察这样做,也不算侵权的,毕竟这是在特殊时期。如同特警查轿车一样,有的特警把司机的头按在方向盘上,从人权来说,这是有点污辱人的行为,但是老百姓理解,这是为了抓坏人,所以没有会怪罪的。
实际情况是,两名民警紧跟着周克华,如果周克华身上不带枪,或者始终不掏枪,不得已情况下,就举手投降承认是周克华,虽然他最终会被枪毙,但是他还是有很多时间和资格来批评警察的,他可以说:“不是我反侦察能力强,不是我精心选择作案地点,也不是我设计逃跑路线,而是你们警察平时不作为,出警速度太慢了,你们警察从来都不实际演习抓坏人,你们当然很难抓到我了。当你们全城布控时,我已经坐车逃出去了,或者我坐车逃时,你们警察根本就没认出我啊。你们说我不住旅店,我可是经常用别人身份证住啊。”
实际情况是,两名民警,打死了周克华,而他们俩人都没受伤,除了他们本身具有一定素质之外,多少也是靠了运气。如果周缙不是躲在电线杆后面,如果路上没有电线杆,如果周克华在转弯处靠墙边,同时掏出手枪,情况就可能不是这样了。周克华尸体离转弯处不足两三米。周克华转身掏枪,想杀人,太过于自信了。周克华越是杀无辜百姓,就越暴露自己,就越危险。
说了这么多,我是想说,两名便衣民警的行为,不是最好的办法。副所长给他俩打电话,既然怀疑这个人,就应当多叫一些警察过来,不开警车,可以开普通轿车,警察应当多向市民借一些轿车和出租车的,当许多警察都向周克华拥过来时,周克华就在劫难逃了。
想一想,有些事,确实是有道理的。
没看他们的 肩章嘛? 说话也语无伦次 真正在现场的应该不是他们,还有周克华头部太阳穴贯穿致命 只有自杀才可以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