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参考资料来源:瑞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刚明白你的意思哈~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理解起来有点麻烦,要耐心看完阿~):
月工资基数/20.92(天)
解释一下以上概念:
1
所谓工资基数,是指计算假期工资的工资额。工资基数并非简单是当月的工资。工资基数的确定方法分下列三种情形:
◆有约定从约定:对于计算的基数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里协商约定,只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所以,下次与公司是签合同的时候,别忘了谈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喔。
◆集体合同来约定:如果你怕自己和老板谈加班工资开不了口,那签订集体合同最好了,大家一起和老板“谈价”。只要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执行。
◆没有约定看法定:如果你没有和老板讲清楚,可以适用法律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当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计算。
2
所谓20.92,是国家规定的,全年365天减去10天的法定节假日和52周双休日后所得出的月平均工作日。
举个例子加以说明:
假设你和公司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用于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是1500/月(第一种情况),那么你的日工资就是:
1500/20.92=71.7元。
假设你和公司在合同里没有约定工资基数,只约定了你的月薪是1500/月(第三种情况),那么你的日工资就是:
1500*70%/20.92=50.2元
小时工资就是日工资除以8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加点工资——1.5倍
休息日加班工资——2倍
节日工资——3倍
现在会算加班工资了吧~哈哈:D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