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决的问题。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改变,只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由父母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变成一方作为子女的直接抚养方,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父母复婚后,一方作为子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模式又变成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的状态,原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因为父母复婚而无效。
1、案件不复杂,通过努力还是有希望的,既然请了律师,律师就应当按照当事人希望去努力。
2、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由于之前你们有协议,协议中你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法院这样来认定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正常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之争,关键是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出发,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还得征询孩子的意见,是愿意跟父亲还是母亲来共同生活。
法院的说法明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扶养孩子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时,另一方可以变更扶养权,因为你多次舍弃孩子扶养权,因此法院没有考虑其他因素,当法院和法律对抗时,你就要聘请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