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之后甲方违约,但是合约中没有说到违约金的问题,那么乙方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2024-12-25 2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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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实际履行,也叫做继续履行,所谓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应非违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债务的行为;第二种是损害赔偿,也即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第三种是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是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你可以要求违约方对你的损失赔偿损失。

回答2:

不可以求违约金,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3:

注:与此同时,乙方还拖欠甲方物业费没交。。。 乙方已明显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和剩余未支付的房租和物业费。 "违约方需赔付守约方三万元

回答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2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之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之中并未按照合同法114条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那么,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另一方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催告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后,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己方也就是无过错 无违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该损失,
但是该损失,首先是必须洗违约一方的违约所导致的,其次,损失的数额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催告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根本就不会继续履行,无过错一方 也就是无违约一方可以依照合同法94条第三、第四款的规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与其的合同,并依据合同法113条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因对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可以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 能够获得的利益
但是该预期利益,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 预见或应当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