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陈女士信息的是她的前同事,他利用自己录入、审核购房资料职位的便利,才使得陈女士无缘无故“被结婚”两次,买了两次房。这段时间,长沙的单身女子陈女士因为购房审核不通过,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人盗用。
不止被“结婚”两次,还买了两套房,导致她现在想要买房子都买不了。后来陈女士才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是被前同事盗用了,还顺利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核,这真的是匪夷所思。
1.信息泄露,被前同事利用。陈女士在发现自己信息被盗用后,百思不得其解,突然想到自己的一个前同事曾经跳槽去了她名下的楼盘里从事销售工作。陈女士赶紧联系了这个前同事。对方明显是知道了这件事的,还一直说是自己的徒弟做的事情,想要和陈女士协商一下。陈女士这次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他盗用了。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上班,在入职办理手续或者提交一些资料的时候,都需要留下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陈女士自己回忆,很可能是在递交资料的时候,被前同事拿到了自己的信息。没想到对方会盗用自己的信息。
确实是这样,我们常常会被熟悉的人放下戒备,将自己的信息透露给对方,这本来源于我们对他的信任。但有的时候这种信任也会导致不必要的祸事发生。所以谨记个人信息不能随便透露给他人,防人之心不可无。
陈女士的前同事(或者说他声称的徒弟)为什么能用他人信息来购房呢?因为他是楼盘销售方的置业顾问。通过陈女士与楼盘销售方的对话,在这家楼盘购买房屋、登记购房资格完全是由置业顾问来处理的。置业顾问还要帮助购房者登记、录入信息到系统中,购房者才能购房。
置业顾问可以直接录入购房信息,甚至是伪造、修改信息。于是这位前同事(或者说他声称的徒弟)故意盗用陈女士的身份信息,将她伪装成另一个人的妻子,实现了两次婚姻和购房记录。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是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如果查明是这位前同事(或者说他声称的徒弟)所做的,他(们)必须接法律的制裁。
3.以假作真,楼盘销售方、不动产中心是否存在失职?这件事中最奇怪的是,这些盗用、伪造的信息是如何通过系统的审查的?在这个事件中,很明显置业顾问是购房资格审查的提交者,甚至是审核者;楼盘销售方则表示一无所知,并声明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而不动产中心似乎仅仅是一个登记信息的部门,对这种盗用信息的情况也是完全不了解。
购房资格正常来说,是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的。陈女士没有结婚,也就是说她没有结婚证,在结婚登记处也没有信息。而楼盘销售方表示自己没有进行过审查,这算不算是楼盘方的失职?不动产中心是否也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留底?这可能就是购房资格审核上的漏洞。而这被某些不道德的人所利用,陈女士的情况也是由此而起。
总的来说,陈女士的信息被熟悉的前同事盗用,对方还利用职位的便利,在陈女士未知的情况下,伪造结婚信息和进行购房,这才使得单身的陈女士名下有了两套房。这件事提醒我们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如果遇到了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就要向陈女士一样,立刻报警,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因为中国的信息核实还不太完善,好多东西只要对方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妥,所以说我国的法律建设还有待完善。
我认为,首先是这位单身女子有过房地产推销的工作,属于内部人员,所以会对她的信息了如指掌,再者她自己没有足够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这就导致了信息被盗用。
如果单纯是个人去操作并不容易,都是一些不法中间商在进行协助。
因为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只要在某个网站留下自己的信息,都是会被别人盗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