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仍不服,怎么办?

2024-11-24 0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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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2:

可上诉,上诉不服,可考虑申诉。

回答3:

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4: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对再审判决不服可信访。

回答5:

  1.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