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

2024-11-25 0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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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仅供参考,
具体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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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一般是按照资金的多少来判断的,挪用资金越多判刑越久,拿去借贷属于加重刑,可能更会多判。资金挪用三个月之内还回去一般没事,当然你不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推荐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简单的咨询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