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没签字就没有确权证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确权登记优先办理涉及农用地转征用、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置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城乡接合部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在争议调处之前不得登记发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形成的土地登记结果逐宗核查,凡发生变化的依法予以变更。无权属来源甚至违法占用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一律不得办理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若本人不在家可签定“委托代理书”委托他人代签。